
枞阳在线消息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诉讼调解,建立与司法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要求,11月22日上午,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在县法院召开,县法院院长武秀清、县司法局局长左维华及两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法院与县司法局两家单位领导对《县法院、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及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全面、仔细的商讨,共同将诉调对接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规定》共有二十七条,分别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调解工作室设定、诉调对接工作阶段和时限限制、人民调解协议确认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委托调解函、委托调解回复函、人民调解申请书等诉调对接的相关文函案表明确了规范文本。座谈会上,特别就细节问题进行了商榷和进一步确定,例如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和司法所地处乡村腹地的优势,实行弹性对接,原则上由有利于纠纷调处地的调解工作室进行诉调对接,而县法院机关业务庭的诉调对接工作统一由立案庭扎口与县司法局基层股对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切实增加对接工作的可操作性,减少对接复杂程度,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县法院、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及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试行)》是经过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多次充分调研论证,召开座谈会讨论联合制定的,为诉调对接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合力诉调对接是县法院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拓展社会管理新领域又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途径及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王可)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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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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