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末,县司法局接到某司法单位电话,委托为其代发安徽省“阳光关爱”助学金,关爱对象4名共4000元人民币。接到汇款后,县司法局及时联系关爱对象监护人,通知他们携带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助学金。截止今日,已有三名关爱对象监护人领取了助学金,还有一名关爱对象监护人因事在外将择日领取。 许小六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
2012年年末,县司法局接到某司法单位电话,委托为其代发安徽省“阳光关爱”助学金,关爱对象4名共4000元人民币。接到汇款后,县司法局及时联系关爱对象监护人,通知他们携带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助学金。截止今日,已有三名关爱对象监护人领取了助学金,还有一名关爱对象监护人因事在外将择日领取。 许小六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