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县法院正式发出《关于开展向汪霖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该院干警“三学”汪霖同志敬业奉献精神、为民服务情怀、清正廉洁作风。通过各种形式掀起学习“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汪霖同志的先进事迹热潮。
4月10日上午,办公室干警集中开展了向“全国办案标兵”汪霖同志学习的活动。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公正司法、敬业奉献的为民精神。办公室全体干警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先进为典型、以身边优秀同志为榜样,将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做细,为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
4月11日,下午民二庭组织全庭干警召开学习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汪霖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是当之无愧,是自己的汗水、自己的努力换来的。同时一致表示,汪霖同志是先进,先进就在我们身边,先进每天做的都是平凡的事,但他事事处处为人民着想,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他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先进,赶先进,争当表率,做到抓紧时间办案、严格依法办案、明确责任办案,多办案、办好案,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
4月15日上午,执行局召开局务会。会议中,汪霖同志作为执行局的一员在作工作经验交流时表示,作为奔赴在执行一线的同志,要克服“人难找、钱难查”的种种困难离不开每一位执行人员的团结一心、辛苦付出,荣誉是大家的。执行局局长左大明在会上强调:汪霖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是枞阳法院的骄傲,同时也是我们执行局的骄傲,通过汪霖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更多人了解我院的执行工作动态。我们要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力量,在执行局内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力争让我院的执行工作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学以致用,争先创优”,通过开展向汪霖同志学习活动,把开展学习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工作中。(韦文胜、李腾、章胜莲)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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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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