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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交警大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时间:2013-04-29 06:27:59

  枞阳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县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形象。

  及时传达贯彻。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大队及时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皆知,敦促全体民警、协警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控制接待陪同人数,禁止超标准接待,公务用餐一律禁止饮酒,未出现用公款走访、宴请、邀约钓鱼等消费娱乐活动。注重节约水电、办公耗材,杜绝办公设备无效耗电、“长明灯”和纸张浪费等现象。今年以来,大队除了按规定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外,没有召开任何大型的会议,一年一度的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只是简单内部半天举行,没有安排工作餐,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受到职工一致好评。

  切实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大队主要领导按照中央的规定,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检查,加强教育管理,研究解决基层一线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大的问题,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贯彻实施公安部第123、124号令为契机,全面梳理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便民、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保证执法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服务群众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都要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安部各项执法纪律和执法制度,做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表率。同时,要坚决执行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不得收取现金,交通协管员不得以民警名义开具罚款处罚决定书、票据的规定。全体民警驾车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开特权车。

  积极倡导为民服务。一是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驾管等业务办理中,能让群众一趟解决的,不让群众跑两趟,坚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保证执法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服务群众措施落到实处。窗口单位规章制度上墙、服务流程上墙、咨询途径畅通、监督电话公开。三是在工作中遇到群众有困难的,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在路面执勤时,开展温馨提示活动,通过及时向过往驾驶人提供路况信息、口头警告等形式,使驾驶人提高警惕,谨慎驾驶,做到服务群众与交通管理两不误。四是在警卫工作中,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和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警卫任务要求,按警卫对象级别确定相应交通管理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减少限制通行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纪继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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