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2013年6月7日,省公安厅作出《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皖公奖字〔2013〕18号),县公安局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
2012年度,县公安局继续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实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坚持群众满意第一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化“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拓展公安工作新的增长点,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636起,较上一年度下降3.7%,破案855起,较上一年度上升21.8%;刑事拘留270人、逮捕118人;移送起诉179件267人、劳动教养5人。共受理行政案件4194起,惩处各类行政违法人员3815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444起。共发生火灾118起,无人员死亡,财产直接损失400万元。与2011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69.10%,财产损失下降13.75%。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5起,已办结或停访息诉91起。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苗头)8起,劝导化解到县政府集体上访24起。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执法质量达到优秀等次,2011年度被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连续7年在县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局党委率领全县公安民警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绩,忠实地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吴桂胜)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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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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