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司法公开六项规定,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的基础上,枞阳法院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手段,着力搭建方便快捷、阳光透明的公开平台,努力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
推进“阳光司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司法公开;二是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消除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三是拓宽公众参与司法工作的途径,邀请代表、委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参与“百万案件评查”、“庭审与裁判文书评查”、“三类案件评查”等活动,增强评查的权威性与民主性。
加强陪审工作。认真开展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等工作,为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办公设施、学习资料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陪审员来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和参与、宣传、监督法院工作的特点,发挥他们作为“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2010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各类案件955件,参审的范围不断扩大,参审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民主。
落实司法便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处乡村腹地的优势,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口头立案、预约服务、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审判联系点现场办公,积极参加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近三年来,通过将审判法庭“搬”进乡村院落、学校、厂矿、田间地头,就地公开巡回审理案件4565件,使得更多的群众有机会接近司法、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进而理解和支持司法。
开展法制宣传。坚持法律六进活动,分别在县城中心广场、农村集市、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版、发放普法资料、现场答疑释惑等形式,加深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充分借助报纸、电视台及社会主流网站、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媒体,尽量向社会公开和传递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法院工作和司法权的运行情况。近些年来,每年举办法制宣传活动均达到二十余场次,每年在报纸、杂志、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稿数量都在500篇以上。
为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公开,该院还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判信息都按要求输入电脑,方便内部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和对外及时公布案件审理信息。同时,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强化审判绩效考核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从而保证了司法公开的质量。(张勇)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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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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