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2013年11月26日,枞阳县法院审监庭利用一天时间集中对辖区内五名假释犯的社区矫正情况展开回访。此次回访是受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监二庭的委托,对今年7至11月份从江苏省江宁监狱、浦口监狱等假释回家的枞阳籍罪犯开展社区矫正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包括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是否按规定报告活动、有无违法行为等。
五名假释犯分布在枞阳县的五个乡镇,为高效完成回访任务,审监庭全员出动,提前一天联系好所在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合理计划行程路线,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顺利完成了回访工作。
在回访中了解到,假释犯在出监后都能第一时间回到所在乡镇的司法所报到,此后每月报到一次,汇报思想,遵守各项规定。各司法所也高度重视对假释犯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对假释犯的思想改造工作。浮山镇对一名九零后的假释犯李某高度重视,认为年轻人的可塑性强,但同时要绝对防止其走回头路。该镇司法所专门安排李某在司法所附近的工地干活,并经常让其参加清扫街道、除草等义务劳动。汤沟镇的一名假释犯胡某从7月份出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其家中还有一个上高三的儿子,司法所负责同志一直在为胡某的生计犯愁,最怕他又会走上盗窃的老路。回访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耐心劝说胡某,一定要尽快找到稳定的工作,不要怕苦怕累,只有付出劳动才会有所收获。胡某表示自己不会再做错事,为了孩子也会好好本分做人,诚信做事。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其在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的同时,又加强了对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有效改造,促成其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王玲)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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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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