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我是来要赔偿费的,法院都判决了,对方还不给我钱,这官司岂不是白打了……”,1月15日下午,一中年妇女气急败坏地冲着枞阳法院执行法官嚷嚷着,可她忘了,自己也是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原来吴某甲与吴某乙是隔壁邻居。2012年12月吴某甲在两家相邻地自建厕所时与邻居吴某乙发生了矛盾,吴某乙因不赞同吴某甲擅自建造厕所,妨碍了自己家的通行,将吴某甲已建成的厕所屋脚推倒,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吴某乙在纠纷中受伤。后吴某乙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将吴某甲起诉到枞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吴某甲赔偿吴某乙医疗费用等4418元。
与此同时,吴某甲与吴某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枞阳法院判决,吴某乙应赔偿吴某甲财产损失3152元。两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均应对方拒绝履行义务进入了执行程序。
2013年1月15日,吴某乙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要求承办法官在年底之前必须加大执行力度,促使吴某甲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通过查询案件信息系统,细心的承办法官发现吴某乙同时是另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询问吴某乙为什么拒绝给付另一案件申请执行人吴某甲的赔偿款时,吴某乙言辞躲躲闪闪,拒不正面回答法官的询问。承办法官严辞教育了吴某乙的“自私自利”行为,指责吴某乙的双重标准待人做事的行为。随后法官电话通知了另一当事人吴某甲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摒弃前嫌,最终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两案并案成功执结。(方高生)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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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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