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2月8日春节后上班的首日,枞阳法院的执行法官依据申请人周左某某提供的线索,驱车50余公里一举扣划被执行人周某某的银行存款12000元,成功执结十余年前左某某申请执行的运输款、欠款纠纷案。
左某某与周某某同是枞阳县周潭镇同一个村的村民。1998年,周某某承包了江苏省太仓市某公路段的施工工程,委托左某某为其运输土石方, 2002年2月,经结算,周某某向左某某出具了欠运输款13900元的条据,另出具2000元的借条,共计欠左某某15900元。
2003年3月,枞阳法院判决生效,周某某仍拒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的十多年,周某某一直与执行法官玩“捉迷藏”的游戏,无数次查询周某某的银行存款情况,均无功而返。春节放假期间左某某无意间巧遇多年不见的周某某在枞阳县周潭镇某银行存入大笔现金。新年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依照左某某提供的线索,直奔某银行成功扣划了周某某的存款12000元(含执行费用69元)。
“此案虽十余年未能执行,但我知道枞阳法院一直不抛弃、不放弃。今天是正月初八,我仅打了个电话,新年第一天上班,大过年的法官就去几十公外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我十分感动!不足部分我自愿予以放弃”,这是左某某在领取11931元执行款时说的一番感激涕零的话。(胡其志、陈丽丽)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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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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