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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四项举措指导人民调解

时间:2014-03-06 06:41:31

  枞阳在线消息 枞阳县法院多年来一直注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除建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基层组织调解相互联动的机制外,还出台了诉调对接的相关制度,年初以来,该院推行的四项新举措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成效显著,仅1至2月份,在法院指导下,各基层司法所调结案件30余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进行案前沟通。该院指导人民调解的主体大部分为处在一线的人民法庭,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的乡镇司法所建立了案前机制,即司法所受理纠纷后,及时将案情与法庭进行沟通,使承担指导任务的法官有明晰的案件脉络,从而从法律上形成纠纷处理的基本意见。

  强化个案指导。在农村,一些纠纷当事人急于外出务工,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要求司法所及时处理,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强化了对具体个案的指导,如对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建议对财产的处理宜粗不宜细;对一健康权纠纷的调解,将赔偿标准与大致赔偿数额计算清楚,给出相对明确的意见,使调解人在调解时能准备作出调解意见。

  及时确认调解。一至二月份,回家过春节的农村务工青年较多,随之而的各类婚姻纠纷呈“井喷”态势,基层司法所对此类纠纷的处理也应接不睱。该院对各司法所调解达成协议的离婚案件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出具调解书,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

  开展定期座谈。针对近年来,农村赡养、婚姻、相邻权纠纷的日益增多,给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压力,为进一步做好指导工作,该院每两月组织一次法官、司法行政人员与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对部分纠纷进行分类指导,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更有针对性与实效性。(周正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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