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4月2日-3日,为汲取潜山县“4.1”民爆物品流失的教训,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和相关派出所对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
检查人员围绕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通过核查帐物、视频监控、档案材料等对7家爆破作业单位和1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并抽查了4处涉爆场所,对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本次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当场督促整改隐患11起,限期整改隐患3起,有效地消除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隐患,防止民用爆炸物品流失、被盗。(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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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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