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直 >正文

县国税局四项举措加强差旅费管理

时间:2014-08-27 07:56:53

  枞阳在线消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枞阳县国税局结合实际,修订出台《枞阳县国家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是严格出差审批。各单位出差须按规定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二是明确“四费”标准。对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进行具体明确,并对其标准进行严格规范。

  三是加强报销管理。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各项费用应按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核报。

  四是重申监督问责。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等情形进行严肃处理。吴小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