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日前,枞阳县司法局出台了《201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的年度目标绩效进行全面考核。
一是明确考核原则和责任分工。该局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准确地评价工作绩效。为确保工作开展,成立了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考核事务,对内设机构、司法所每半年考评一次,全年进行总体考评。
二是明确考核对象和结果。考核对象为县局各股、室、大队、中心和司法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绩效考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和改进工作。
三是明确考核内容。对内设机构和司法所的考评内容为: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分解落实情况;参与局机关各项创建活动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是明确考核标准。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共性的考核标准,即理论学习、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分值定为40分;一块是按内设机构和司法所的职能职责,分项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分值定为60分。另有加分和扣分项目,对有些情况实施一票否决。
五是明确考核办法。考核工作采取日常督促检查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主要采取日常监测、明察暗访和年终考核三种方式进行。(曹忠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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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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