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直 >正文

枞阳法院审结首例申请公示催告案件

时间:2015-04-13 10:56:48

  枞阳在线消息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因票据被盗,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4月3日该院做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公示催告案件。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是面值为10万元,收款人为安徽新徽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汇票的最后持票人,因票据被盗,于2015年2月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该院受理后三日内向付款银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并同时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期六十日届满后,因无人申报权利,该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除权判决,宣告汇票无效,申请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付款人支付10万元款项。(洪燕)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