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自即日起,枞阳县交通运管部门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实施燃料消耗量检测制度,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责令停止公路营运,收回相关证件。
一是加强营运车辆维护、定期检测和年度审验。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不予通过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待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再予审验。公安交警部门对标识陶汰的营运“黄标车”及时收回车辆《道路运输证》,强制退出营运市场。二是抓好停运的“黄标车”整治。搞好长期停运接近淘汰年限的“黄标车”摸底统计排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销户、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三是落实好政策。做好“黄标车”淘汰更新的政策宣传,认真落实财政激励扶持政策,确保营运“黄标车”按期淘汰。(李正虎)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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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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