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今年以来,为实现“案结事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枞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减轻当事人负担,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快捷、简易,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在立案庭及所辖基层法庭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下,努力扩大调解案件范围,及时做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司法服务为民。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法院已成功化解了多起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法院的诉讼资源,实现诉讼效率的最大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强化诉中调解,优化民事调解案件的审判机制。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该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审理中坚持先行调解的原则,努力提高涉及调解协议案件的审判效率。对于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不轻易否定调解协议的效力,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作出裁判,赋予其法律强制执行力。
完善诉后调解,积极促进执行实现和解。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构建执行工作协调网络。该院与辖区内的各人民调解组织做好对口衔接工作,由当地人民调解员协助执行局工作人员做好涉及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解工作,使需要执行的案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履行。(吴龙韦文胜)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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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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