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近年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如2014年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案件达28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2015年1月至6月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6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近20%,该院针对交通事故类案件数量急速攀升、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的特点,积极推行四项举措,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多位一体”调解格局。该院积极联合公安机关、保险行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部门或组织,构建“多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机制,提高案件的化解率;同时创新调解模式,坚持“走出去”的工作方法,根据调解需要,灵活设置调解场所,(比如:设在拘留所、司法所、村委会),同时邀请拘留所管教民警、基层组织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工作,主动将该类纠纷案件的处理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大调解体系中,2015年以来,多元化调解、撤诉交通事故案件87件,调撤率达54.38%。
打造案件处理“绿色通道”。该院对“有理无钱”、“贫困病残”的当事人,给予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同时为防止侵权方转移财产,对此类案件依法加大适用先予执行的力度,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治疗,缓解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压力;对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或者小额诉讼程序处理,力求高效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缩短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帮助受害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高达128件。
加强受害人举证指导。交通事故案件的经济损失项目较多,计算方法复杂,有的受害人缺乏保留、搜集证据的意识,导致其合理开支的经济损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为此,该院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举证进行专业指导,提前向受害人释明损失赔偿范围,详细告知举证方式,共为60名有需要的受害人提供了举证指导。
跟踪判后履约执行。部分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由于近亲属拿到赔偿款后分配不合理导致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对此,该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在执行中为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避免新的不稳定因素产生;同时对不能一次性给付完毕的,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实施判后跟踪执行,确保当事人及时、足额拿到赔偿款,共对60件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判后跟踪,跟踪案件执行到位率达95%。(张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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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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