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依法邀请评估机构出庭接受质询。
庭审过程中,安徽某工程咨询公司应法院邀请,就工程造价的鉴定程序、标准等专业问题出庭接受了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双方当事人就评估人员给出的专业回答,针对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展开了详细的质证及辩论。
近年来,案件中涉及评估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的作用也进一步凸显。今后,枞阳法院将根据案件需要,适时邀请评估机构或者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出庭帮助答疑解惑,确保案件审理质效。(储玉姣、陈杨进)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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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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