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在该院党组的领导下,十分重视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实行鼓励对外宣传,促进审判公开的激励机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领导。成立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为组长的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加大对该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统一管理。该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由研究室统一管理,制定了《枞阳法院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案件报道的若干规定》,实行接待和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案件、本院拟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拍摄影像宣传资料等一律经研究室审核把关的制度,确保对外宣传口径一致。
严格规范。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慎重对待敏感报道,防止产生负面影响报道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控制好新闻宣传报道的分寸、口径和时机。凡属重点案件的报道,撰稿人应先经案件承办庭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并经院研究室把关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凡涉及国家机密、审判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的,一律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于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引发恶意炒作,损害司法权威的,一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该院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6月,该院经县级以上报刊、网站等媒体报道、采用的宣传稿件500余篇,其中省级、国家级宣传报道稿件100余篇,极大地提高了该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有力提升了该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吴龙韦文胜)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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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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