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7月28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首次召开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对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开展庭前调解等工作。
该院立案受理原告王某等人诉被告“中原公司”(系化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后,发现案情复杂、证据繁杂、争议较大。为了提高庭审效率,该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的相关规定,初步制定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庭前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承办法官据此组织双方依次进行了“原告明确诉讼请求”、“被告提交答辩意见”、“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和“庭前调解”等环节,并要求会后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补充提供证据,为此案后续的庭审活动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悉,该院将在8月份至11月份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为庭审活动的规范开展、有序进行提供了有益借鉴。(张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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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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