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人民陪审员不仅对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全过程进行司法民主监督,也使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形成了一条良好的沟通渠道。为了继续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启动了新一轮的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公开审判,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努力打造阳光法院。
近年来,该院综合考虑辖区内案件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确定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和名额,依照选任程序,依法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村民小组等单位中聘任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专业特长、在群众中有威望、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群众基础的68名人民陪审员由该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先后通过到上级法院培训学习、在本院组织庭审观摩、聘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等办法,全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该院还确定政治处为全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切实抓好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专门的业务学习培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和新型案件研讨的同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让人民陪审员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案情,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意识,使他们在审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吴龙韦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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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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