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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发挥人民陪审员“四员”作用

时间:2015-09-10 07:09:17

  枞阳在线消息 今年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在陪审工作中,为陪审员搭建维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陪审员“四员”功能,与法官审判形成良性互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普法教育的“宣传员”。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分到各个业务庭,积极参与庭审活动,让每个陪审员直观地感受法律运用情况,增强其法律信仰,并通过陪审员去影响他们身边一批人,从而达到法制宣传的效果。

  司法便民的“联络员”。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与当事人沟通方便、易化解矛盾的优势,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特别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比较尖锐、对法官有误解的案件,他们的参与会事半功倍。

  定纷止争的“调解员”。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益纠纷案件,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的优势,安排他们参与庭前和庭后调解,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息诉,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释疑解惑的“指导员”。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该院特选陪审员,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解决一些专业领域的疑难问题,让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帮干警释疑解惑,助干警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张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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