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枞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到位”,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提高社会认同度,获得了当事人和法官的一致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一、认识到位。该院充分认识对外委托工作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中从审判、执行工作中分离出来,统一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管理,根据省高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修定、印发了《枞阳县人民法院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对外委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外委托工作。
二、人员到位。健全组织机构,由审管办统一办理对外委托等事项,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对外委托工作,并逐步将工作人员充实到4人,从机构上实现审鉴分离。
三、机制到位。规范对外委托工作办案流程,制定《对外委托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以及案件交接表、选择专业机构记录表、委托书、材料交接表等程序性文书,切实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
四、监督到位。坚持机构不直接指定、鉴定费不直接收取、人员不同行、不同吃、不同住“三不”原则,建立隔离机制,确保对外委托工作高效透明。(吴龙韦文胜)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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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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