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胡舟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同年5月荣获“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一个刚过而立之年、从警8载的年轻警察身上为什么有如此亮丽的光环?而这一份份荣誉的背后又浸透了多少的血汗和泪水?日前,带着浓浓的敬意,笔者走进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胡舟的办公室,穿着警服的胡舟显得更加英姿飒爽。
带着儿时的梦想,2008年,刚从安徽警官学院毕业的胡舟参加了县公安系统的统一招考,他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顺利成为横埠责任区刑警队的一名刑警。在刑警队的3年他勤学苦练,长年奔波在基层一线,让自己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迅速提高。
2011年9月,他又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县公安局从基层刑警队遴选到法制大队,从一名刑警转换成一名法制民警。该项工作专业性强,要求民警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为了胜任这项工作,胡舟在工作之余不忘强化自身业务与理论水平,并于2013年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首批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5年来,他共审核各类案件3300余件,审核的刑事案件没有一起被检察院绝对不起诉、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审核的行政案件没有一起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或变更、败诉的,他用事实诠释了法制民警的履职尽责。同时,他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法制监督新模式,在主动执法上下功夫,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几年来,他先后提前介入处理、侦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0余件。
今年4月份,周潭镇一居民因患病得不到亲人的合理扶养而起诉,要求对其亲人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只是口头描述,提供不出任何确凿的证据。为查清事情的真相,胡舟和他的同事们多次与当事人交谈,安抚其无助及痛苦的情绪。同时多次走访周边群众,到当事人曾经医治的医院调取相关病历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的结果正如当事人所说的那样。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经过批评教育后,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既违背了社会道德,也触犯了法律,随后积极筹集了10万元资金送到患者手里。
“警察就是要惩恶扬善、主持正义,以无私、无畏和高度的责任感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胡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4年4月5日,胡舟被县公安局安排在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周潭镇据点。上午10时许,周潭派出所接到报警:周潭村一五保户的房屋失火,火情紧急!胡舟立即与所里民警赶到现场,只见屋内一片火海,厨房里还有一只液化气罐,且是满罐气!危急时刻,胡舟忍着火烤,冲到厨房后门,用水将厨房的火势扑小,迅速将液化气罐搬至屋外水塘边……
同为警察的妻子得知这件事后哭了,她问胡舟:“要是那个液化气罐爆炸了,当时你想到我和女儿了吗?”胡舟只是笑了笑,带着愧疚轻轻地摸了摸妻子的头发。
“八年的从警生涯,锻造了我不一样的人生经历,其中有苦、有乐、有悲、有喜,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警察,肩负的是人民的安全,承载的是百姓的期望,我对警察事业爱的深沉。”胡舟如是说。高春英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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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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