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多措并举推进“阳光执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行重要执行行为告知制度。该院坚持从执行案件的立案到结案过程中,对重要执行行为如案件是否受理、拟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按期执结的原因、案件中止、终结后的权利及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当事人。
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的相关规定,在查控、处置等阶段做到将执行日志与执行过程同步,将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的节点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裁判文书上网率。
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推行被执行人公示曝光制度,坚持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及时将被执行人的相关基本信息公示曝光,对被执行人形成必要的威慑力,进一步压缩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坚持开展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抽查、评查,评查工作从执行案件立案、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评查,评查的重点主要是强制措施是否适当,财产处分是否规范,财物过付是否迅速、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及时等,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注重与相关主流媒体的联系,进一步强化信息宣传工作,通过大量的、主动的对执行工作的宣传,来增进社会、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抗拒执行为耻”的舆论大环境,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吴龙韦文胜)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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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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