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六月底以来,我县被持续暴雨袭击,险情频发,全线告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一方面,组织警力参加抗洪抢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切实维护汛期社会治安稳定,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县公安局重点突出,对于拒不执行在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共查处4起行政案件,拘留5人。
7月1日夜,麒麟镇新安村姚坂水库发生管涌险情,村委会人员紧急调集一台挖土机准备参加救险,当地村民吴某云(女,51岁)以此挖土机于今年4月份施工时将其房屋碰坏、赔偿未谈妥为由,阻止挖土机前往水库达数小时之久。而由于险情多发,该村其它挖土机均已调往防汛地点。麒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强制将吴某云带离,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7月8日,因白荡湖水域防汛形势严峻,连日来不断通过白荡闸向长江泄洪,导致大量鱼随水排出,引起当地诸多群众私自下水捕捞,干扰了正常的防汛泄洪秩序,也危及群众人身安全。县防指广发通告,禁止闲散人员在闸口警戒区域内捕鱼。当晚18时许,老洲镇姚岗村人姚某某(男,33岁)在设置的警戒区域内持渔具违规捕鱼。白荡湖闸站的工作人员劝阻时遭到姚某某的阻碍和殴打。当晚,县公安局经调查后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7月12日下午15时许,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卫国带领民警在长江大堤巡查时,发现OU山镇白荡湖村人吴某某(男,37岁)在白荡湖闸口设置的警戒区域内持渔具违规垂钓。经多次劝阻无效,民警准备对吴某某持有的渔具进行收缴时,遭到其拒绝和阻碍。民警强行将其带离现场并依法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鉴于白荡湖流域的项铺镇唐山联圩防汛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圩堤安全度汛,根据县防指的统一安排,唐山联圩一号防洪沟小闸于7月9日打开泄洪,升高唐山联圩内的水位。7月14日5时许,项铺镇白石村人吴某义(男,61岁)、吴某初(男,70岁)为了避免洪水淹没他们在唐山联圩内的稻田,趁值班人员离开之际,擅自将唐山联圩一号防洪沟的小闸阀门关闭。7时35分,项铺派出所接到值班人员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当日下午,依法分别给予吴某义、吴某初两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从7月1日至14日,县公安局共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警力2336人次,出动警车796台次,配合转移群众14112人,救助被困群众733人,开展治安巡逻及社会面管控457次,排查化解涉及防汛抗洪抢险的矛盾纠纷86起。(吴桂胜、吴俊达)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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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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