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9月18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民三庭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开庭审理,两位鉴定人依申请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就鉴定的技术过程和有关问题进行专业性解答,通过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于法院通过质证姐姐鉴定意见争议具有重要作用,当天庭审有序进行。
为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枞阳法院依托审判职能,多举措切实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一是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对于需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加强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审查,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方式告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事项,并送达出庭通知书、保证书。二是切实保障鉴定人的合法权益。为鉴定人出庭作证安排专门通道,提供专门席位,对无法出庭的鉴定人,可经允许,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对鉴定人因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可由法院提前代为收取,并于庭审结束后及时安排鉴定人领取。三是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经依法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暂停其从事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业务,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促使鉴定人及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汪艳)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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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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