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钱桥镇钱桥村抗旱渠垃圾清运现场,看到渠道下游填满了各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原本3米多深的渠道离桥面已不足1米高,好像“化粪池”一般,垃圾在渠道里腐烂变质,苍蝇、老鼠乱窜,不时还冒着气泡并散发着阵阵难闻的气味,而上游则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渠道里干干净净,水流清澈见底,周边的一位居民说:“这个水渠已经脏了很多年了,尤其是盛夏季节,臭气熏人,要是雨季到来,因渠道堵塞造成流水倒灌,不少户居民家中都会进水被淹。”他接着说,“今年上半年开始镇里组织清淤,把这里堆积了这么多年的垃圾都给处理掉了,等过阵子下游也清干净了,那就再好不过了。”
年初以来,按照“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和顺应广大群众的新期待,县委、县政府作出重要决策,集全县之力,汇全民之智,在所有行政村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存量、陈年垃圾,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县政府成立枞阳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垃圾治理的领导、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县经开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推进。各行政村承担具体责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扎实做好本行政村域内垃圾治理工作。
各乡镇、县经开区负责指导村委会推进村民自治,督促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制定修改《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规定,对村内道路、自然村庄垃圾的捡拾、收集、保洁等工作进行检查。各村委会可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负责筹措、管理专项环境卫生治理经费,参与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形成村委会、保洁员、村民三方互相监督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农民的居住环境在治理下也悄然地发生着变化,不好意思随手倒垃圾了,不再出了大门口就泼脏水了,物料乱放、棚舍乱搭、柴草乱堆的现象也荡然无存了。
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周抽查、月检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方式进行。实施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年终综合每月检查和年终检查,排定名次,兑现奖补。考核结果直接与奖补资金挂钩,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每月自80分开始,每低1分扣奖补资金1000元。对考核每组前2名,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
落实县、乡(镇)、村资金多元投入机制,乡镇垃圾中转站以上费用(垃圾运输、处理费用)由县承担。中转站以下费用,由乡镇承担,县财政按农业人口10元/人,每个中转站5万元安排经费,通过考核予以奖补。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工作经费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县农村垃圾治理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县经开区可通过村民环境卫生理事会以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部分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费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切实保障农村环卫工作正常运行。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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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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