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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宣传慈善知识

时间:2016-11-04 17:12: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知识宣传

  1.哪天是全国性的“慈善日”?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2.什么是慈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指出,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科教文卫体育发展、保护环境等活动在内的公益活动。国家对这些活动予以保护和促进。

  3.参与慈善活动应遵守什么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参与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内容是什么?

  (1)扶贫、济困;

  (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5.公开募捐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但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6.公开募捐采取什么方式?

  (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7.个人能不能发起募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8.在社交媒体发起募捐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9.有人骗捐诈捐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1.公开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12.受益人的个人信息能否被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稿件来源:
编辑: 荣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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