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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

成功收监执行在逃社区服刑人员

时间:2017-02-21 08:46:35

  2月9日,县司法局通过与公安机关强力协作,成功将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在逃社区服刑人员丁某某抓获归案,并交看守所羁押。这是我局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以来的又一起成功收监执行案例。

  丁某某曾因放火罪被枞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缓刑期间依法实施社区矫正。丁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县,脱管超过一个月,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为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枞阳县司法局依法向原判决法院提请撤销其缓刑,法院在审理后,依法作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因其在逃,枞阳县公安局对其实施网上追逃。2月9日,丁某某被苏州市警方抓获,2月15日枞阳县司法局配合枞阳县公安局将其押回并送交铜陵市看守所羁押。

  在枞阳县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工作中,枞阳县司法局与公安局通力合作,注重加强信息沟通,着力强化对在逃社区服刑人员的追捕工作,在2016年度通过实施“网上追逃”,已成功收监执行4例,有力地震慑和教育了在刑的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欧阳丙坤)

稿件来源: 中国·枞阳
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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