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部署开展全县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开展,分自查、检查、评议、反馈与总结四个阶段。
检查范围为2015—2016年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已办结的各类党纪政纪案件,检查采用百分制形式对个案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评定为案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导致不合格案件的,将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钱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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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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