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4月14日,县人大通知近期将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召开会议认真落实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对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文物保护法》进行回顾和总结。县城乡规划局自成立以来,严格划定文物保护紫线,严格审批与文物相关的项目。在制定城乡规划时,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划定保护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紫线,并纳入规划。在《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过程中,对全县文物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文物保护区的管制措施,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建设行为,在建设控制地带禁止增加任何与旧址无关的项目,且高度、色彩、体量等应与旧址风貌协调。我局就自查行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大。(周芳)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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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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