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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平安单位”

时间:2017-04-26 08:53:13

  日前,从县综治信访工作会议上获悉,县市场监管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枞阳县“平安单位”。在全县百余个县直单位中,有15个单位获此殊荣。

  其2016年,该局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复评验收和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狠抓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辖区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畅通投诉举报通道,12331投诉举报坐席全天候专人值守,全面建成各种类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2365直报系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21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12人次,诉转案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7万元,所有投诉举报均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县创建工作,辖区内未发生传销违法行为,枞阳县连续两年荣获“无传销县”称号。(章洋)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朱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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