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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成功调处一起投诉案

时间:2017-05-08 17:22:56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即便质量合格的药品,服用后也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有生命危险。金社乡居民徐大妈就遭遇了这一闹心事。

  近日,徐大妈手拎几盒药品到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称其买的药品是假货。原来,4月15日下午,徐大妈因咽部不适扁桃体发炎在县里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开了2盒“头孢克洛缓释片”、3盒“蓝芩口服液”,回家她按医嘱服用后不到一小时就感觉胃部不舒服,恶心想吐,皮肤发红瘙痒。当时她没在意,以为过一会儿就好了,谁知到深夜,不适症状越来越重,还呕吐好几次。家人忙拨打了120急救。在医院输液治疗4天才缓解。半月后,徐大妈觉得咽喉炎复发了,准备将上次医生开的没吃完的药再吃点,但又怕再出现上次一样的不适症状,便自作主张将药物减量,两种药物各少吃了一点。谁知服后不久,又恶心呕吐、心慌不适。这下徐大妈又怕又怒,便到该局投诉。

  该局工作人员仔细察看两种药品,都在有效期内,药品外观、包装及说明书也未发现异常,便上网通过药品追溯系统查询了一下流通渠道,发现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也是合法渠道流入那家医院的,确定是真药。于是,工作人员指出,这是药品不良反应导致的,两种药品说明书上都明确标示了可出现过敏反应,并列举了吃药后可能出现的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心慌等。

  看到徐大妈一脸茫然,工作人员进一步形象解释:药品不良反应跟每个人身体差异有关,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一吃鱼虾一碰花粉就浑身痒的不行,有的人就一点事没有;有的人对青霉素过敏,有的人就不过敏。工作人员提醒徐大妈,今后一旦发现药品有反应,要立即停用药品,请医生改用其他药品,并在病历上记录下疑似过敏药物,往后不再用,以免误用出现明显反应危及生命。半个小时后,徐大妈的怒气终于消了,并感谢工作人员给她的安慰。(章洋 周骁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朱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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