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落实县委宣传部和县征兵办《关于做好枞阳县2017年征兵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激励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5月25日上午,县民政局制作了征兵宣传条幅悬挂在民政局办公楼前。
历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涉军群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枞阳县划规铜陵后,提高了城乡优待标准,执行铜陵市统一优待标准,2016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原6906元/人提高到13773元/人;提高了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即:两年义务兵阶段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超期服役按每年4500元进行补助。(王贵)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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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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