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5月24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指出,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的产品在包装标签上虚假标示了生产企业名称“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假冒产品。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标示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的产品。国家药监局要求各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接通知后,县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将相关信息通知我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求进行自查,如发现此类产品,立即下架封存,停止经营使用,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此类产品的排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其他化妆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向药监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消费者在选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相关产品备案信息。正规化妆品标签上标识信息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周骁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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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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