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积极应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工作。
一是确保群众安全。原则上要求申请人以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经预约后在指定场所进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是妥善处理案件。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实施交通管制的地区等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对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上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依法中止行政复议审理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三是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疫情防控期间,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县司法局将依法从快审理,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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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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