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3月30,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减免8家承租本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共减免租金1.2万余元。
据悉,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3个月房租”的规定,该局安排专人摸排统计中小微企业承租本单位房产情况,对已收取的租金积极向财政非税部门申报退还减免款,待退还款到账后立即兑付给相关中小微企业;对未收取的租金,直接给予相关中小微企业减免。该局表示,本年度将不上调中小微企业承租本单位房产租金。章洋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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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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