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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时间:2021-02-01 12:38:15

  2021年2月1日上午,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旨在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

  会上,县发改委政策法规股重点对《长江保护法》9章共96条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将其归纳概括为八大亮点,分别是:树立绿色发展规矩;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推进流域修养生息;加强长江资源保护;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条款,各股室、中心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好,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方宏业)

稿件来源:
编辑: 吴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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