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推动我县县域医共体内定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构建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我县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派驻督导员制度。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县医保局选派2名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同时熟悉医保、医疗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具有丰富医保管理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分别担任县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医保监督督导员。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医保基金监管派驻督导员制度是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防范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县域医共体内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重要举措。县医院、县中医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保障“派驻督导员”的正常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督导员在政策宣传、基金监管、问题收集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工作职责,同时,要求督导员切实发挥纽带作用,进驻医共体牵头医院单位后,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发现问题线索,并根据反映的情况类型每月10日前向县医保局报告,通过上下互联互通机制,搭建医院、医保、病患“三医”之间桥梁纽带。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派驻督导人员要聚焦主业主责,对照职责清单,创新工作方式,与医共体牵头单位共同把医保基金管好用好。医共体牵头单位及其成员单位要落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派驻督导员”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将根据职责清单制定“督导员”考核评估指标,评估结果作为派驻督导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不细致,没有严格执行职责清单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处罚。对表现突出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奖励补助以及各项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汤运福)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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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蒋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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