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枞阳县司法局积极做好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桩桩有保障、件件有着落。
一是定方案严执行,严格按照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制定经费管理方案,为经费收支和监管提供指导。做到高度重视,科学计划,周密安排,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收支合规、合理、合法。
二是重自查促整改,对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拨付及资金收支等开展自我检查,查看民生工程资金是否按资金筹措办法已足额配套到位;拨付是否及时,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或计划进度,是否存在资金沉淀和滞留现象。重点检查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了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项目资金支出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是否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针对在民生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司法局均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严肃处理整改不及时或者整改不力的行为。
三是抓监管保安全。枞阳县司法局成立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小组,每笔资金的拨付均需征得资金监管小组的同意,监管小组定期抽查民生工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严格落实相关审批程序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
今年来,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6万元,完成率为100%。经费支出总额为55.99万元,支出率为84.83%,其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55.19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共计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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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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