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根据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使用重点, 积极谋划、梳理项目清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截至2月末, 我县安排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支出4626万元,达到了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9.8%的年度目标。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资金的核算、监督。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统一采取先入库后计提模式,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避免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产生挤出效应,确保对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增加。(汪慕华)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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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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