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进一步保护好枞阳县文化遗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文旅局申报,文物专家实地调查、考证、研究,对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定标准,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其中,竹城墩遗址等古遗址2处,左出颖墓等古墓葬5处,太史第等古建筑3处,李景堂烈士墓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处,时代从商周、宋至1949年。
本次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是枞阳重要的文化财富和人文资源,下一步,我县将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利用,进一步丰富历史文化滋养,筑牢文化旅游产业根基。(宋军)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蒋骁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