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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7 09:16:54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近日,枞阳县文旅局发布信息,明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责任。

  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本次公布的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方以智墓、柳公社矾矿冶炼遗址、钱家桥等共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史迹建筑3处、古墓葬6处、工业建筑及附属物1处、古建筑3处,明确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要求,使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更加清晰,便于建立系统的文物管理制度,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完善安全巡查机制。为有效预防盗窃、破坏和水灾、火灾等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对文物的损害,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指导,督促文物使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文物保护利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文物安全巡查员每半月开展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安全直接责任人,督促其进行整改,并报相关部门。通过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挂包责任人及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增强监督促进合理利用。通过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在保护好文物的基础上,有利于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内涵、思想精髓和时代价值,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利用互联网、微信、电视、应急广播等媒体及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文物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敬畏文物、保护文物、合理利用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宋军)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蒋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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