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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16 16:09:11

  近日,枞阳法院周根义法官撰写的《安徽省枞阳县新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江某粮油棉有限责任公司、程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同一自然人操控多个公司虚开数额计算》入选《刑事审判参考》第147辑第1678号指导案例。这是枞阳法院推进精品案件培育的又一成果。

  本案系典型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被告人程某实际控制多个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相互虚开、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数额巨大。关联公司是否独立评价、虚开数额如何计算、单位犯罪与个人责任如何界分,成为本案争议焦点。周根义法官全面复盘案件事实、细致梳理证据链条,明确裁判规则:同一自然人实际控制多个公司实施虚开行为,应整体评价、避免重复计算。案例清晰区分"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不同行为形态,准确界定虚开数额计算方式,既依法严惩涉税犯罪,又保障被告人人权,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该案例紧扣司法实践难点,观点清晰、论证严谨、适用法律精准,有效回应了关联企业涉税犯罪数额认定的裁判分歧,对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此次入选,展现了周根义法官深耕刑事审判、精研业务的专业能力,也是枞阳法院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生动体现。该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挖掘推广,鼓励法官在办案中提炼规则、总结经验,推动审判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鲜活样本。

  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以精品案例培育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朱霞萍)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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