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11月1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秀颀主持召开县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县领导左敬东、孙公明、王涛、陈来娣、方勤俭、黄海龙、王刚,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友好等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文件精神解读,研究审议了全县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关情况,枞阳县派驻PPP项目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横埠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等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应尽的法定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底线,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政治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抓好贯彻执行,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义务,全力以赴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好。要进一步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做好应诉准备,配合法院的审理活动,围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做到敢于出庭、善于出庭。
会议强调,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没有退路,务必要咬定目标,坚持不懈,狠抓落实。要思想认识再提高、再强化,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任务图”“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横埠污水处理厂整改验收销号。要问题整改再聚焦、再加劲,着眼问题整改全环节、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网排查、雨污分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要主体责任再压实、再落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启动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唐宏、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