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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04-01 11:24:03

  任命:

  张佩如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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