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民手中非法取得土地后,唐某和张某等人竟借原基改建之名,在无规划许可证和无商品房开发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进行房产开发,建起有五栋楼房共计108套住宅的“小区”。6月18日,记者赶到枞阳县枞阳镇石岭居委会唐冲组进行了采访,虽然唐某等人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开发被警方查处,但在建房过程中,监管部门为何一直缺位引发人们质疑。如今,违法建设“拆”与“留”引起人们的关注!
现场探访:宅基地“冒”出“新小区”
枞阳镇是枞阳县城所在地。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枞阳县却偏偏有人趁县城开发的机会大肆违法建房,几个人合伙就在短时间内建起了一个“新小区”。
6月18日,在报料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枞阳镇石岭居委会唐冲组。记者在现场发现,原本是几户村民的宅基地上“冒”出了一个“新小区”,该“小区”共有五栋六至七层的楼盘,除个别楼盘的房间窗户没安好外,其它楼盘都装饰一新,有的楼房内已有人入住。
新小区是在几户村民的宅基地上建起的,一位村民向记者介绍,原以为他们只将老房子拆掉后进行改造,谁知楼房越建越高,与成片开发的商品住宅无异。
部分村民搬进新楼入住后,建房的人便打出了售楼广告。当地的一位村民说,现在来小区看房的人络绎不绝。
部门说法:借原基改建之名违法建设
枞阳镇石岭居委会的舒主任说,当初建房人来进行建房登记时,只说是原基改建,如何取得商品住宅的土地手续,是国土部门的事情。
“这是一起借原基改建之名,用划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枞阳县国土局的方副局长说,几名合伙人眼下建起的是一个“新小区”并公开对外出售,明显改变了土地使用的性质。
唐某等人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建房,是一种擅自非法建房行为,明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记者在枞阳县建设局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了解到,早在2008年3月27日,该大队便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警方调查:涉案嫌疑人受到查处
唐某和张某等人违法占用土地并非法进行商品房开发的行为引起了枞阳县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今年6月3日,枞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进行侦查。现已查明:自2007年以来,唐某、张某在枞阳镇石岭居委会唐冲组居民方某等人手中非法取得土地,后在无规划许可证、无商品房开发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房产开发,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440平方米,建房108套,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现已销售十余套住房,非法经营额达180余万元。枞阳警方在抓获唐某和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后,唐某被刑事拘留,张某被取保候审,并追缴赃款48万元。
政府文件:严惩“三违”行为
记者在枞阳县人民政府了解到,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违法开发行为,今年3月30日枞阳县便出台了《关于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违法开发行为的通告》,重点打击未经行政许可,违法占地、用地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严重违法建设行为;无营业执照、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建造房屋,对外预、销售的严重违法开发行为。
目前,枞阳县针对违法建筑已要求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供水、供电和供气单位不得向无《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工地供水、供电、供气;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的,县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依法不予颁发相关证照。
《通告》还特别强调,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或查处不力的;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或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的;或不按规定主动接受处理,甚至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都将依法严厉处理。
非法小区何去何从引争议
“唐某等人合伙违法建起一‘小区’需要漫长的时间,在众多监管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违法人员的非法行为为何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为何要等到楼房建起了才得以查处?”在采访时,许多枞阳居民都对监管部门为何一直缺位表示了质疑。
该非法小区何去何从引起了当地众多人士的关注!不拆的话有悖城市整体规划,而且还助长了更多非法建设者的气焰;拆的话,业主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枞阳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者:李翔
稿件来源: 安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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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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