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仲裁委,我每月都按时收到生活护理费了。”近日,家住陕西省汉阴县的农民乔某通过电话向枞阳县劳动仲裁委表示了谢意。自去年12月份至今,枞阳县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每月都按时跑一趟邮局,为的是将一公司送交来的受伤职工乔某的生活费及护理费等计2000元及时汇到他的帐户上。
乔某于去年4月份进入浙江一公司枞阳项目部从事井下爆破工作,去年5月3日在井下施工作业时不幸从20多米高处跌下,造成重度闭合性脑损伤等身上多处受伤。因乔某上班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事故,他不知道单位有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遂向枞阳县劳动仲裁委提出请求,要求单位给付相关的工伤待遇。枞阳县劳动仲裁委介入后了解到,该公司枞阳项目部在乔某上班期间已将其名单报到总公司,并在总公司所属地的劳动部门为乔某办理了工伤保险。在枞阳县仲裁委的主持下,乔某和单位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即在工伤级别鉴定期间,由单位每月支付乔某生活费、护理费等计2000元。
劳动部门人士为此提醒,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尤其是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要有花钱买保障的意识,要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为企业经营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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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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