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遇有不平事,就找镇司法。”如今,在官埠桥镇村民中流传着这一说法。
“检测我们工作的好坏,就看村民是否满意。”官埠桥镇司法所所长吴礼品如是诠释工作的标准。近年来,官埠桥镇司法所正是以“让村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三心”开展工作,2008年度被授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2007年,在总投资13万元完成镇司法所办公条件硬件建设后,镇司法所人员严格要求自已,坚持对村民实行“三心”服务。一是热心接待来访、来投诉的人员。用一张笑脸迎接,一杯热茶招待,一颗同情心倾听。二是公心调解村民间的纠纷。不偏信、不偏袒,在弄清、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调处,用情感化,尽量让调解方案公平、公正,使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仅2008年,经镇司法所调解或参与的各类纠纷53件,其中,除依法起诉2件,其余均得到成功调解且履行率达100%。至今,经镇司法所调处的案件,没有因不及时调解或调解不力而导致民事转刑事或发生上访事件。三是真心帮教失足人员,真心援助在外弱势村民。本镇宋马村刑释人员李某,患有精神类疾病,爱在外闹事。镇司法所对她采取帮教措施,多次为她联系医院看病,积极协调其治病经费。出院后,又三次找有关部门为其申请低保,且多次帮助她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技能培训,使她成了能自食其力的人。团山村王某,2008年在苏州一电机厂打工不幸出现事故死亡,对方确定补偿22万元,后经镇司法所人员到苏州依法据规交涉,改为赔偿款34万元。2008年,镇司法所人员依法为官埠桥镇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找回经济补偿款达110万元。(陶旭明)
稿件来源: 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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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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